坑梓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代办处
2026-01-19 来自: 深圳市综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
深圳市综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坑梓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代办处相关介绍,消防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有关消防费用。消防设施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公安、财政部门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消防部门应当对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进行审查,并将消防验收备案材料交给有关单位,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建立健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之间相互配合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和消防监督机构之间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城镇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后,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建筑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经营者进行审查验收。县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的管理。对建筑材料的审查验收,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消防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将有关规定报送公安部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建筑消防规划。

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各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火灾隐患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题。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进行检查验收,对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违反规定进行消防审核的单位,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坑梓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代办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将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隔离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类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内容包括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三、建筑消火栓使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